航空貨物運輸是一項復雜的經濟活動,成本大,風險高。到保險公司投保,事先將經營風險適當地予以分散和轉移,是防止和減少航空運輸意外損失的有效手段。同時也有利于托運人、收貨人有保障地獲得損失賠償。
可以說,航空運輸的發展和壯大是與航空運輸保險的開展分不開的。航空運輸需要航空保險,航空保險推動航空運輸,同時也帶來了自身的發展。
1.航空保險
航空保險(Aviation Insurance),是指以與航空運輸有關的各種空中或地面損失為保險標的的各種保險的總稱。最初,航空保險都是由保險人的水險部門或意外險部門辦理。
隨著世界航空事業的迅速發展,目前世界上較大的保險人都有了獨立的航空險部,專門辦理各種航空保險。
這也是由航空保險的技術特點決定的,因為承保航空險的保險人必須熟悉航空專門技術和航空法律知識。
航空保險的險種很多,按照不同的被保險人,主要劃分為以下幾種險別∶
第一,以航空承運人為保險人的,有飛機機身險、失去使用價值險、乘客和行李的法定責任險、貨物和郵包的法定責任險、飛機第三者責任險等。此外,還有附加險,戰爭和罷工險。
第二,以機場所有人或經營人為被保險人的,有機場所有人或經營人的法定責任保險。
第三,以飛機制造廠商為被保險人的,有產品責任險。此外,航空旅客、機組人員均可投保人身意外險。
在一般情況下,航空保險僅僅指航空運輸保險,習慣上航空運輸保險屬于內陸運輸保險之列。
在國際保險市場上,航空運輸保險通常又用海上運輸保險單而附貼"航空條款",另外,還有所謂的"航空全險"條款。
這就是說,航空運輸保險有航空運輸責任險和航空運輸一切險兩個基本險種。航空運輸保險,原則上適用陸空保險的規定。但若使用海上保險,則以海上保險的條款為基礎,而以航空保險條款為補充。